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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7 18:41:41作者:時凡晨
那么你要做些什么來避免運輸順利的風險呢? 如果承運人被起訴侵權,在貨物被拿走的時候,因為客戶沒有支付,可以說貨物的權利沒有轉移,仍然在出口商的手中,所以沒有上訴的權利。 另一方面,UCP500規范了提單的接受,但在一定程度上使出口商陷入癱瘓。 我們必須牢記海運的兩大風險。
李奎杰很容易就遇到了一個鬼,一個假的航運公司,和一個假裝遺失提單的罪犯。由于提單不易保管,易丟失或涂改,所以進出口運輸要特別注意。
? 那么你要做些什么來避免運輸順利的風險呢?向猴吉吉小編學習以下技巧:
首先,海運有兩種風險
? 1. 與欺詐有關的不付款和交付
? 故意欺詐的目的,一些進口商首先滿足出口國的渴望一個安全可靠的信用證支付方式,并設置一些軟條款信用證,如客戶檢驗證書,協商不一致和出口商無法從銀行付款。同時,信用證中指定了貨運代理,貨物可以通過貨運代理而不是銀行獲得。
? 2. 貨物滅失和遲延交付的風險:其實國際法和國內法都有明確的責任判斷,一般不用擔心。
貨代的提單上有兩種情況是客戶的銀行開出信用證
? 1. 客戶的正本檢驗證書需要客戶簽字簽名必須與客戶在銀行的記錄一致。
? 2. 指定運輸代理提交提單;
承運人是否對貨物提出索賠
? 醫療記錄:
公司準備好所有的文件并在提單后21天提交給議付行。這一套單據應該是要仔細檢查的,但是問題在于客戶的簽字,與銀行的記錄不相符。公司立即聯系客戶,但一直聯系不上,只是想找貨物,卻發現貨物已經是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此時貨代已無跡可尋。可以肯定的是,這是一起客戶與貨代勾結的欺詐案件。
案例分析
? 那么,航母提出索賠了嗎?首先,從船公司的立場出發,在單一的運輸方式下,貨運代理人向托運人簽發提單進行外匯結算,然后以自己的名義向船公司訂艙取得提單。但是,提單上的托運人是貨代,收貨人或通知人是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這里涉及到兩個合同。一種是貨代和出口商之間的托收協議(有時實際締約方是作為承運人的船公司,這將在下一段中討論)。
退一點說,即使出口商有權根據合同提起訴訟,他也看不出承運人應當承擔什么責任。這可以用包括在大多數海運提單條款中的海牙-維斯比規則或海牙規則來解釋。承運人應對船舶適航、貨物的適當裝載和儲存等負責,以便安全、完整地將貨物交付目的港。關于最初的介紹,
收貨人在單向提單上放貨后,在承運人義務履行完畢后,就會發生對貨物的任何偏差甚至欺詐行為。這與它無關,而且根據合同,航母很難獲勝。
? 如果承運人被起訴侵權,在貨物被拿走的時候,因為客戶沒有支付,可以說貨物的權利沒有轉移,仍然在出口商的手中,所以沒有上訴的權利。但是,承運人在上述情況下并非有過失。憑正本提單放貨是他們的責任。承運人不可能履行合同,也不可能識別貨代拒放貨物的欺詐行為。那么,誰敢成為承運人呢?因此,承運人不負責任,出口商只能承擔后果。
另一方面,UCP500規范了提單的接受,但在一定程度上使出口商陷入癱瘓。因為如果銀行能接受,出口商就不要問了
問題是,一旦提交給銀行的單據不一致,信用證的付款保證就消失了,最后又回到了發貨權和客戶的問題上。另一方面,也符合航運業發展的現狀。需要注意的是,UCP500規定貨代提單的接受需要附加條件,即貨代作為承運人或指定承運人的代理出具的提單。國際商會這樣做的目的是讓出口商或其他利益相關者知道誰才是最終的責任。特別是,貨運代理作為指定承運人的代理人簽發提單,使承運人作為貨物托收協議的一方直接負責出口。貨物在運輸途中一旦損壞,承運人不能逃避責任。但是,承運人的責任僅限于運輸途中貨物的安全,對上述欺詐行為不承擔責任。
我們必須牢記海運的兩大風險。提單丟失會造成嚴重后果,猴吉吉再次提醒大家要更加小心。如果你發現任何損失,你應該及時在報紙上發表聲明。請參考提單遺失如何在報紙上聲明,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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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聲明:
《如何避免海運出口商陷入癱瘓?》 是與物流配送相關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現實生活著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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